我國政府機關檔案分類沿革探討 (民國35年-70年) / A Study on the Classification of Government Records in Taiwan (1946-1981)

陳慧娉 / Hui-Pin Chen 

本文以時序為主軸,探討臺灣光復後,檔案分類制度的沿革,以臺灣省政府公報及行政院相關調查報告為主要研究範圍,依據分析結果,將民國35-70年間檔案分類發展分為三個時期:第一時期為肇始時期(民國35年-47年),此時期各單位檔案分類方式不一。第二時期為公文處理改進時期(民國48年-60年),此時期臺灣省政府與行政院檢討民國45年行政院發布《事務管理手冊》的實際實施情形後,臺灣省政府再提出新的規範,其將國防部檔案分類排序方法納入規範。第三時期為檔案管理改進時期(民國61年-70年),臺灣省政府重新盤點自光復後的檔案管理問題,於民國68年提出新的修正法規,將保存年限表與檔案分類表合一,至此我國檔案分類制度大抵穩定。DOI: 10.6575/JILA.202112_(99).000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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