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守田
本文接續政大社資中心韓介光主任”國內博碩士論文整合之商榷”一文的結論部分,探討國內博士論文委託美國UMI公司拍製微縮片、註冊美國版權,並授予發行權的利弊得失,且就建議國科會微縮小組提供技術支援一說,提供規劃腹案。撰者主張宜有國家整體利益的遠見,且就成文法及蘊釀中法案的立法精神,申論本案所可能肩負的歷史責任。
3_3本文接續政大社資中心韓介光主任”國內博碩士論文整合之商榷”一文的結論部分,探討國內博士論文委託美國UMI公司拍製微縮片、註冊美國版權,並授予發行權的利弊得失,且就建議國科會微縮小組提供技術支援一說,提供規劃腹案。撰者主張宜有國家整體利益的遠見,且就成文法及蘊釀中法案的立法精神,申論本案所可能肩負的歷史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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